(一)教学计划要求
二○二三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学生,执行2019 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以下简称“《学则》”)及2019 级培养方案;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休学、延期、参军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执行入学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也可执行降入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二选其一,必须完全按照所选年级执行。
1.延期毕业申请
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期毕业:
(1)学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2)学生已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辅修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特别提醒: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目前该文件尚处于执行的过渡期)第十四条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同时,参照天津市学位办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最新精神, 毕业离校学生无法再返校修读辅修课程或单独申请辅修学士学位。请尚未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希望取得辅修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
2.提前毕业申请
在校时间尚未达到基本修业年限的本科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本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可申请提前毕业。申请通过后,学校将视作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三)肄业清理
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学生,按 肄业退学处理,学生需办理退学 ,教务部为学生发放肄业证书:
(1)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肄业条件、未达到结业条件,且没有办理延期手续或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2)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结业条件,但未办理延期手续,且考试后未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
特别提醒:
为确保学生尽可能的完成学业,建议尚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又难以满足结业条件的学生优先选择延期。对于最终按肄业退学处理的学生,允许学生主动申请退学(需要在毕业前办理完退学手续),放弃申请的肄业学生学籍将由学校集中清理。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填写《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 1,一式两份):
(1)因主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主修学院(学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
(2)因辅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
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辅修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回
主修学院教学办公室。
(3)主、辅修均未修满需延期的,按主修专业申请延期即可。
2.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填写《南开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 2,一式两份),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
3.延期毕业或提前毕业申请截止日期:
3 月 31 日(周五) 。申请截止后,如无特殊情况,本学期不再受理延期毕业、提前毕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