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2017级以后的学生,请按照《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南发字〔2017〕87 号)和《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南发字〔2017〕88 号)文件执行。2017级以前的学生,按照南发字〔2013〕29号和南发字〔2013〕30号文件执行。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将完成校内课程学习,进入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今特发此通知,请各学院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
第一,认真做好实践前期准备。相关学院应成立专业实践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填写《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导师和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 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学院存档备案。
第二,严格保证专业实践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第三,扎实实施岗前教育培训。学院负责组织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培训。参加专业实践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方可进入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学习。
第四,切实做到人身意外保险全覆盖。学生进入专业实践基地前必须由所在学院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将不能被允许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学院应当根据学生的个人保险情况,积极同医疗保险办公室联系,实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第五,认真做好专业实践考核工作。专业实践时间不足或专业实践鉴定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专业实践环节不记学分,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南发字〔2017〕87号《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附件2 南发字〔2017〕88号《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3 南发字〔2013〕30号《南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4 南发字〔2013〕29号《南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5 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表
附件6 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