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
申请博士毕业答辩及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按照《南发字(2019)93号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第53条、第54条、第59条和第60条之规定,现将已结业博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答辩及论文送审的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本通知涉及的范围为仅申请毕业答辩的已结业博士生研究生和未超期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一、学生答辩报名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学生答辩报名登记
拟于本学期仅申请毕业答辩的已结业博士生和未超期在读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于2019年9月25日—9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下列材料到所在学院进行报名登记,进行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资格审定,同时填写《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生申请毕业答辩登记表》(尚未交齐学费与住宿费的博士生请先交齐相关费用,再进行资格审定),已结业博士生参加毕业答辩还应提交《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博士生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1.《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自评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留在所在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使用)。
2.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条件要求,自评表中科研成果栏目请留白,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有科研成果要求,自评表中科研成果应符合相应毕业要求。
自评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作或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只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要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
“核心期刊”以“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期刊修订意见中所列各种期刊为准(见研究生院网站“学科学位”—“管理规定”--“学位工作”子目录,http://graduate.nankai.edu.cn/3325/list.htm,期刊名称前面的数字即为“核心期刊编号”。博士生入学之前投的稿件在入学之后发表的不计在内。
如果有论文接收函,也需交验论文清样、有编辑部盖章的原件,并需注明将发表在哪一年、第几期(无此项内容无效),并附该篇论文全文。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E-mail通知接受发表论文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所有材料的原件(论文接受函除外)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保留在所在学院备查。
理工学科博士生还需要提供发表文章的索引源刊物认证。理、工科博士生须出具由校图书馆确认本人文章(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文章)发表在“SCI或EI索引源刊物”上的“认证表”,每人最多认证2篇文章(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出具“认证表”方式:根据图书馆时间安排,9月28日,请将填好的“认证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审核后的纸质版《认证表》须前往图书馆八里台理科分馆204领取(9月29-30日),办理咨询电话85358050,领取咨询电话23509050)。“认证表”见附件。
3.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将直接作为重复率检测以及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的文本。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目.pdf”,例如“1120190001_张三.pdf”。论文电子版统一按照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提交,具体内容包括:①匿名评阅论文封面(所有博士生请务必统一使用匿名评阅论文封面);②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③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④目录;⑤正文;⑥参考文献。论文电子版上报时去掉“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内容。但可以在论文的附录中列出博士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清单(只写论文发表的期刊名,但论文题目、发表年份等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请勿列出)。
4.导师签字认可的纸质版《同意送审意见表》。导师须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生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的基本要求的,须在《同意送审意见表》上签字确认。《同意送审意见表》由学院留存备查。
(二)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检查《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自评表》及发表成果
如培养单位对毕业有科研成果要求,应对科研成果做如下相应审核。
(1)核对核心期刊编号及成果数量;
(2)核对理工学科博士生发表文章的索引源刊物认证;
(3)核对学生材料复印件是否齐全(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要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并检查是否与原件相符。
凡在境外刊物发表的论文(SCI、EI收录或索引源刊物除外)或发表论文的期刊、作者排名与学校规定不符,应由博士生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导师和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可该项成果已达到规定水平后,连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
凡经过鉴定的科研项目、专利等应用型成果,确认程序同上,即由博士生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导师和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可该项成果已达到规定水平后,连同相关材料(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
(4)检查文章作者介绍等,是否标注为南开大学博士生,或者文章能够表明在南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身份。
2.检查博士论文完成情况及课程学分情况,学分必须达到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已结业博士还须查验是否取得结业证书。
3. 学生在提交答辩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定稿的毕业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由导师亲笔签字认可的《同意送审意见表》。材料不全者,不受理其答辩申请。论文电子版定稿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4.对毕业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学院须在9月30日前,将本学院所有通过审核的申请成果破格的《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和《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自评表》交于研究生院(八里台校区师生服务楼209或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进行核查。
二、汇总申请答辩名单,确定匿名评审名单
10月11日之前,各学院将资格审查合格的《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生申请毕业答辩登记表》(已结业和在读)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登记表和《各学院博士生论文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jsypyb@nankai.edu.cn,已结业博士生申请毕业答辩,请做好备注。
所有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生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以学院为单位,已结业博士生和在读博士生请分类存放,以压缩包形式亦于10月11日之前发送至yjsypyb@nankai.edu.cn。
申请毕业答辩的论文须全部进行“双盲”评审。已经开展“双盲”评审的培养单位由所在单位送审,未开展“双盲”评审的培养单位由研究生院将该生在答辩资格申请时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定稿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平台”进行“双盲”网上评议(每位博士生送审5名专家)。已经覆盖盲审的学院,博士生仍需同步提交论文电子版定稿并不得向学院进行论文版本的更改、替换。
三、论文雷同率抽查
10月12日-10月13日,研究生院将利用相关软件,对所有上交的论文电子版内容与网上文献进行比对。
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电子版,经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对论文认定后,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工作相应规定和要求,取消该生本次答辩申请资格。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工作。
四、论文送审
10月14日,学院未开展“双盲”评审的申请毕业博士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论文评审费,每位博士生需个人支付每本300元,共计5本1500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平台进行“双盲”网上评议所需费用为每本600元,超出部分由研究生院专项经费支付。
送审论文的《评阅书》全部收齐后,由各学院进行整理、登记,并在《评阅书》最后一页按照说明补充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撕下最后一页留存在学院备查。参加“双盲”评审的《评阅书》最后一页要求严格保密。
五、论文答辩
(一)审核论文评阅书及答辩时间
论文评审结果按照《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如果符合答辩要求,则将撕下最后一页的全部论文《评阅书》交由答辩秘书取回,在答辩截止日期前,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凡论文评阅书未送学院整理、登记,擅自进行答辩的,答辩无效。
答辩时间原则上最晚不超过11月30日。由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平台评审周期较长,论文评阅意见反馈较晚,请论文盲审的博士生答辩时间尽量安排在11月25日之后。
(二)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其他相关规定
1.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可聘请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人均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两名校外专家,博士生导师人数需占答辩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主席必须由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相当副教授以上)一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院(或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没有按照规定组成答辩委员会的,答辩结果无效。
2.论文答辩必须提前3天公告。在固定的公告栏或内部网上公示答辩的论文题目、研究的主要问题、答辩人、导师姓名、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允许并欢迎相关教师和研究生旁听。不进行上述公告,不准举行答辩会(保密性论文答辩除外)。
答辩会必须有正式的答辩会场和答辩会标示,明确参加答辩会各类人员的位置,并备有答辩使用的各种设备。答辩会场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供旁听人员使用。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应监督其改进。
3.论文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答辩决议应按规定格式要求书写。毕业答辩决议结尾统一要求为“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了____回答,答辩委员会表示____满意或基本满意。答辩委员会(共____人),经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或____票)通过该论文答辩,并建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准予博士毕业。”
5.论文答辩地点一般须在南开大学校内。
六、毕业答辩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在答辩工作结束后,将申请毕业博士生的若干材料按照要求(请按下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于12月1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学籍科(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9室,电话:23502548;津南校区:综合业务楼西楼320室,电话:85358548/23506052),进行毕业审查。
1、《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适用已结业博士生,在读生请略过此项)。
2、由成绩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且合格符合个人培养计划的《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份。
3、《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自评表》(A4纸正反面)原件。
4、《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
5、《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A4纸正反面)原件。
6、《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A4单面打印)。
已结业博士生比在读博士生须多归档一份《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毕业资格审查前,务必请各单位逐一审核所交材料内容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