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及研究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 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21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组织研究生参加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项目的指导思想、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均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请见附件)的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申报平台自行申报。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的说明
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要求,博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硕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由各高校提供。我校要求科研创新项目的资助经费由主申请人所在学院从本学院“双一流”建设经费中划拨。
三、关于项目推荐名额和审核申报程序的说明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科研和经费的情况,具体制定项目的推荐名额和评审细则。研究生在市教委的项目申报平台申报项目后,将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评选并排序,学院汇总初审通过的项目,填写《2021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heam@nankai.edu.cn。
联系人:和爱民。联系电话:23499530。
附件:
1.《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请有兴趣申报的同学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ce@nankai.edu.cn,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212,后期学院将统一组织评审,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