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已启动,详见附件通知。 注:1. 各学院需按照下发的指标组织申报,需优先填满实验室指标 2.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由学院统一收取后于2019年2月22日(周五)上午11:00前,报送科技处(津南西楼403) 3. 请学院依据附件2逐项作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表(1份)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4. 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由学院填写(见附件4),请提前准备。请注意:必须原件 5. 各学院统筹重点项目指标时,请充分考虑“天津市基金重点项目”与“天津市科技支撑”、“天津市科技重大专项”的合计“申请+承担”限1项问题,做好院内人才申报各类项目的储备与分流 6. 天津市的青年基金,35岁以下,前期获得过资助并已结题的申请人可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