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2020年度的合作领域为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
请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上述生命科学部或医学科学部代码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请尽量要填写到最后一级。
二、资助强度
资助规模:35项左右。
中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的资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2.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中以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ISF递交项目申请。
4.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四、通知链接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619.htm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五、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5日16:00。
六、注意事项
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的副本。
无此英文申请书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六、纸质版要求:
附件材料包括: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副本。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的一致。
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显示“等待基金委审核”即可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除最后的签字盖章页单页打印外,其余双页打印,附件中论文、专利等不需要打印,如有动物伦理审查表、医学伦理审查表等,请附纸质版原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如有合作单位,请务必提前处理签字盖章页的合作单位盖章事宜,纸质版交到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44。
电 话:022-85358126
纸质版提交地点: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44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