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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单位 : 研究生办公室 作者 : 张策 发稿时间 : 2020/08/19 16:23

摘要: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中心和研究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39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4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组织研究生参加科研创新项...

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和研究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39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4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组织研究生参加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项目的指导思想、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均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请见附件)的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申报平台自行申报。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的说明

按照市教委《申报通知》要求,博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硕士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经费由市教委和人工智能专项支持单位共同提供;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由各高校提供。我校要求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资助经费由主申请人所在学院从本学院“双一流”建设经费中划拨。

三、关于项目推荐名额和审核申报程序的说明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科研和经费的情况,具体制定项目的推荐名额和评审细则。研究生在市教委的项目申报平台申报项目后,将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评选并排序,学院汇总初审通过的项目,填写《2020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于2020915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韩茜、和爱民  联系电话:23499530


附件:

1.《津教科函〔202039号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津教科函〔202040 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20年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请有兴趣申报的同学于2020年9月9号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ce@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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